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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當須知
- 分類:典當須知
-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7-26 19:02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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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戶:
感謝您對金通典當行的信任與支持,在您辦理業(yè)務時,請詳細閱讀以下典當相關規(guī)定:
一、典當金額:按現(xiàn)值估價,典當金額由雙方協(xié)商確定。
二、典當期限:通常檔期為30天。我行檔期分為7天、14天、21天、30天四個檔期,提前贖回時按實際檔期結算;典當期限屆滿30天后,經我行同意可以續(xù)當。
三、收費辦法:我行綜合服務費按當期收取,收費標準詳見店內公告。
四、續(xù)當處理:當期屆滿,我行按照現(xiàn)行的典當價格對當物進行重新評估,評估價格無變化的,可直接續(xù)當。
五、贖當處理:贖回當物時,當戶必須憑原始當票和當戶本人身份證原件贖取。委托他人贖取的,須持代取人身份證原件、當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原始當票。
六、絕當處理:典當期限(續(xù)當期限)屆滿5日后,既不贖當也不續(xù)當,即為絕當;絕當后典當行按有關規(guī)定處置絕當物品。
七、當票掛失:請妥善保管原始當票,如有丟失,須當戶本人持身份證原件,同時繳納納20元手續(xù)費辦理掛失手續(xù);未掛失前被他人贖取的,本行不負賠償責任。
八、逾期處理:當期屆滿5日后續(xù)當或贖當?shù)?,當物還未做絕當處理的,從當期屆滿日起,除繳納綜合服費外,按逾期天數(shù)繳納典當金額的5‰/天的滯納金。當期屆滿日為我行休息日的,順延至下一工作日,第二工作日已絕當?shù)?,按絕當辦理。
九、我行營業(yè)時間為:周一至周日9:00---19:00,其它休息日另行通知。
十、本須知系當票(借款合同)的當然部分,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屬本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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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公司:太原市小店區(qū)長風街131號華德中心廣場B102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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